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考评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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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0-10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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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忻州职业技术学院
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考评方案
忻职院党字【2008】48号
一、目的意义:
为了深入贯彻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落实学院党委“公推竞聘干部实施方案”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完善学院干部考核工作,推进学院干部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,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推进学院改革、建设和发展,实现学院“三年建成省内一流名校”的奋斗目标,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考评原则:
1、党管干部的原则;
2、客观公正的原则;
3、注重实绩的原则;
4、群众公认的原则。
三、组织领导
由学院考评工作组具体负责。
四、考评内容、办法:
(一)、工作绩效考评(权重50%)
1、先依据部门、系(部)各项考评排队情况,前20%按90分记;最后20%按50分记;其余按75分记(办学条件三项指标不计分)。
2、计算单项均分。
3、单项均分乘以权重,即为部门负责人工作绩效考评得分。
2、干部平时表现考评(权重30%)
干部平时表现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评,组织(人事处)部汇总报学院考评领导组,占年度考核总分值的30%。完成本职岗位职能职责好的干部得满分30分,出现下列情况要扣分,扣完为止。
1、干部理论学习和会议纪律。凡学院组织的集中理论培训、干部大会以及学院通知必须参加的其它会议,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,迟到每次扣0.5分。(由宣传统战部、党政办公室、教务处等提供)
2、会议制度。按照会议制度的要求,未完成项每项次扣1分,按规定召开而未召开的会,每次扣2分。(查看会议记录、笔记及会议组织部门提供)
3、劳动纪律。干部无故旷工1天扣2分,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。本部门劳动纪律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,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次扣2分。(由组织人事处提供)
4、教学管理。教学管理中,凡被学院通报批评,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次扣2分,凡部门教职工被学院通报批评,部门的主要负责人、每次扣1分,出现重大教学事故,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3分。年度学生缺勤总人次超过本系(部)学生数一半的,主要负责人扣0.5分;超过本系(部)学生数1倍的,扣1分;超过本系(部)学生数2倍的,扣2分(依此类推)。教学系(部)、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听课次数未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,每缺一次扣1分。(由教务处、学生处提供)
5、党务、行政管理方面。所在部门未按要求完成学院《党委会纪要》、《院务会纪要》、《院办公会纪要》或值周例会布置的工作,执行学院决定决议不力,或本部门被学院通报批评的,其主要负责人每次扣2分,个人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。(由党政办公室提供)
干部平时表现考评得分等于30-扣分总和
3、民主测评(权重20%)
由本部门、系(部)人员对干部基本素质和工作情况分别进行测评(测评表附后),权重分别为10%,。
测评结果好、较好、一般、差分别按90、80、70、50计分,测评所得均分分别乘以权重的和,即为民主测评分。本部门、系(部)人员较多时,可按层次、级别参加,但不得少于20人。
五、考评结果及其运用
1、考评结果:
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得分、干部平时表现考评得分与个人民主测评得分的和,即为考评最后得分。
按照最后得分排队,前10%的为优秀,20%以内的为良好,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,其余为称职。
2、考评结果的运用
干部考评结果要装入本人档案。
干部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、职务升降、职称评聘、奖惩、晋级、工资调整等的重要依据。
干部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,应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,被评为不称职或称职但成绩偏低,名次靠后的,学院党委应对其提出诫勉,限期改正。